什么是低收入家庭标准怎么认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5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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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一、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1. 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如下:
-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可申请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证。
-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可申请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
2. 家庭财产认定标准:
- 申请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证或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的家庭,其拥有的货币财产总额人均不超过24个月城市低保标准之和。
二、法律依据
《野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确定,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批准并公布执行。
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批准并报上一级备案后公布执行。
当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应依照上述规定重新核定。
三、申请城乡低保所需材料
1. 申请书。
2. 《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授权书》。
3. 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 收入证明。

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一、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1. 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如下:
-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可申请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证。
-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可申请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
2. 家庭财产认定标准:
- 申请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证或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的家庭,其拥有的货币财产总额人均不超过24个月城市低保标准之和。
二、法律依据
《野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确定,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批准并公布执行。
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批准并报上一级备案后公布执行。
当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应依照上述规定重新核定。
三、申请城乡低保所需材料
1. 申请书。
2. 《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授权书》。
3. 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 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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