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动用维修基金是否合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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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1:34

根据现行维修基金管理规定,凡权属为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共有,在使用功能上也是为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共同服务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都属于维修基金的可使用范围。
有电梯的小区交付后,过了电梯的保修期可以动用维修基金来维修或更换。
按照《物权法》及国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需提供2/3以上业主书面委托签字,提供小区竣工资料,确定保修期限及是否符合保修期满后的使用条件,向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使用。
如果有的物业公司要业主自己重新凑钱维修,只要小区业主同意,并不存在违法的问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2:52

电梯维修动用维修基金不合法,维修基金只能维修房屋主体结构,不能用于电梯。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4:27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一般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路灯、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箱、垃圾通道、化粪池、排烟排气通道、水泵、水箱、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火栓、排水管道、窨井、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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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0年1月1日开始颁布的《商品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规定,商品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全体业主,专项用于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一般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路灯、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箱、垃圾通道、化粪池、排烟排气通道、水泵、水箱、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火栓、排水管道、窨井、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一般共用部位包括:小区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楼梯、门厅、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公共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到期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用于私人和其他方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6:18

您好,合法,不过需要业主签字通过。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才能使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8:26

先纠正一个用词,叫“公共维修资金”。
一、根据《公共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园区涉及大、中型维修,可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
二、如果只是小型维修,那么不可以申请使用。
三、涉及大中型维修申请使用公共维修资金的分为两种情况:
1、已成立业委会:由物业提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走相关程序,经业主大会同意,可由业委会提请公共维修资金;
2、未成立业委会: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原则上不能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确需使用的,须由物业管理企业委托经市国土房管局认可的专业中介机构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依照相关标准定额进行评估和核算,经中介机构认定后,物业管理企业方可进行维修工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20:51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综上所述,保修期满后电梯更新改造以及大修动用维修资金合理合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23:32

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有严格的程序和条件*。根据要求,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原则上不能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确需使用的,须由物业管理企业委托经市国土房管局认可的专业中介机构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依照相关标准定额进行评估和核算,经中介机构认定后,物业管理企业方可进行维修工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2:30

可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5:45

1看事先有无约定
2看业主表决
3看动用是否按流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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