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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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3:55
是有法律效应的。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对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如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具有法律效力,但该效力仅限于公司与货运代理人之间的,对外没有约束力。即如果发生安全问题,公司要按法律规定承担责任,但可以按照责任书追究货运代理人的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3:55
首先,合同中规定的条款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向有抵触的该合同条款无效。他想推卸责任是正常的,但在法律面前,想推卸责任也是没用的。在违反交通管理法公司酌情裁定,这方面公司考虑的看来很周到,裁定方的自由裁量权得到了保护。也透露出一个公司的潜意思,也就是说,为了公司的利益或公司下达的命令而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由公司承担部分经济损失。但也能让你明白一点,无论是不是公司让你违反法律法规去执行任务,只要你违法就要自己承担责任。另外,因公导致出现车祸,造成当事人伤亡或出现一切费用的都由公司承担(涵盖保险业务)。只要不是违章,这点上公司的任何合同都没用。因为任何规定都不能和法律相抵触,你们公司再大也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制定合同的。合法范围内因公正常驾驶机动车,出现的任何以外都由公司承担。最后,你心寒是没用的,谁都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公司也一样。在公司呆不下去是你心态没有调整好,不信你走出这家,进入另一家,哪家都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制定一些条款。那你不必担心,他制定什么都要合乎法律。作为员工,合法的咱做,不合法的打死也不干。到哪都赚自己的钱,你用不合法的规定约束我也真是不好使。毕竟*是我国的母法,他规定那东西就好使啊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3:56
签订安全责任书只是一个形式,不能因为安全责任书签订没有而免除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对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如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