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2:07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21: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写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应该在还款期限到期后,找借款人催要,如借款人还不出钱,就需要叫借款人重写借条;没有写还款期限的借条,有二十年有效期。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21:33
这主要关系到《民法通则》中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欠条确定了还款的期限,则从该期限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如果债权人未主张权利,那么债权人将丧失请求*保护的权利;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21:34
楼上说的没错,根据你的具体问题,则从2005年1月1日起计算2年诉讼时效,到2006年1月1日为止,这期间只要你继续问他要钱并留下相关要钱的证据,则每去要一次,2年的期限就中断一次。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21:34
欠条注明了还款日期的从约定还款之日起有二年的诉讼时效,未注明还款日期的从你索要欠款而对方有偿还能力却不偿还之日起有二年的诉讼时效。不需要提起诉讼,可以申请强制令,具体可咨询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