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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养犬规定(申请人条件)

2023-04-30 来源:好兔宠物网

一、个人申请养犬

申请对象

本人或者其委托的人。

申请地点

携犬到居住地公安分局、县公安局指定的地点申请登记。

提交材料:

1.养犬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养犬人的委托书;

3.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二、单位申请养犬

申请地点

应当向市公安部门申请登记。

提交材料

1.养犬登记申请表;

2.犬只品种证明;

3.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4.相关的培训、训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