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条件与贩卖毒品罪的关系
法律分析:一、客观条件与贩卖毒品罪的关系
贩卖毒品罪的客观条件:
1、贩毒罪是指明知是毒品,故意实施贩卖;
2、贩毒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非法购买毒品;
3、贩毒罪的对象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4、贩毒罪客观表现为行为人贩毒。贩卖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有偿转让毒品或以贩卖为目的非法购买毒品的行为;
5、有偿转让毒品,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那里获得物质利益;
6、销售方式可以是公开的,也可以是秘密的;
7、行为人可以要求对方购买,也可以要求对方转让;
8、可以直接交付给对方,也可以间接交付给对方。
二、贩卖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有什么不同
走私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走私毒品主要分为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输入毒品分为陆路输入与海路、空路输入。陆路输入应当越国境线、使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为既遂标准。海路、空路输入毒品,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到达本国领土内时为既遂,否则为未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