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逮捕通知书很严重嘛?
很严重,首先意味着,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捕,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捕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一、检察院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二、逮捕令下来多长时间开庭
1、逮捕令下来后开庭时间没有明确规章。在侦查阶段,一般最长37天。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有两次退侦的期限,一次一个月,移送审查起诉通常一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半个月。之后,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三个月。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章,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章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