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拆迁算遗产吗
公房的拆迁款不属于遗产范围。因房屋承租人并不是公有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只有居住使用的权利而无所有权,不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承租人若是在房屋拆迁前身故,因为原承租人身份无法获得的补偿,这一身份利益也无法作为遗产分割,故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公房拆迁款不能算遗产,具体如下:
1、公有住房拆迁补偿款是基于承租公房拆迁;
2、公房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
3、公民与公房所有权单位建立房屋租赁关系,公民对公房作为承租人依法享有使用权。所以公房不属于个人遗产范围,不能继承;
4、公有住房使用权人生前承租的房屋是公有住房,公有住房使用权人去世后,其家庭成员经房屋的产权单位同意,变更了租赁关系,是合法的承租人。
按着房屋拆迁有关规定,拆迁补偿款是对被拆迁房屋的使用人给予的补偿,公房的承租人应当享有。但因其不属于个人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分割。
一、离婚如何争取拆迁补偿
1、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拆迁补偿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因此,此种情况下,离婚拆迁补偿款不进行分割。
2、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款离婚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当然,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在分配时需要同其他共同财产一样参照照顾无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配。
3、离婚拆迁补偿如何分割的例外情况
上面两种情况属于一般情况,在生活中经常也大量存在对公房拆迁补偿款,离婚如何分割的疑问。对于未能取得产权的公房,虽然夫妻双方对房子都没有产权,但是按照规定也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款的,此时,对于离婚拆迁补偿款怎么分配呢此时,夫妻双方都是有权分得拆迁补偿款的。一般分割拆迁补偿款的参照公房离婚分配的原则及标准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割,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的分配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酌情多分:
一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平均分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二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三是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忍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使用权和产权的区别
产权是对房屋具有所有权的标志,他的合法凭证就是不动产权证,具有了产权也就表明是房屋法律意义上的所有人,对该房屋可以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使用权仅是所有权权利中的一部分,依法对房屋性能上进行事实利用的权利,是不完整的产权。是实务中,使用权一般是针对公房而言的,公房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但是由于国家政策的缘故,国家将属于自己的房屋以廉价的房租出租给满足一定条件的用户。用户和国家之间是特殊的房屋租赁的关系,之所以说是特殊就是因为该关系要受到国家专门的《城市公有房屋管理办法》的约束,而非一般的房屋租赁关系。他们的区别在于,产权是绝对的,房屋的所有人是可以自行出租、出售,也可以继承、赠与。而使用权人必须亲自居住房屋,不能擅自出租和转让等,否则,国家可以将房屋依法收回。当承租人死亡后,和他生前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属可以继续进行承租,但是应当到房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