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解除合同怎么解除
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解除合同有以下方式:
1、协议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单方解除
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3、法定解除
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申请解除合同有哪些流程
1、符合申请解除合同条件的,填写申请书,递交申请。
2、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催告。
3、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4、在法律规定的期限行使解除权。
二、合同解除怎么赔偿
解除合同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不需要赔偿;给对方造成损害的,需要赔偿。根据民法典第566条,合同终止后,合同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合同已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58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失的,赔偿损失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能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因违约而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