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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诉讼主体是谁?

2024-04-11 来源:好兔宠物网

(一)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

(二)负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的子女;

(三)赡养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不仅要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此外,在生活精神和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赡养不只是说给饭吃这么简单,任何有虐待(不管言语还是行动上)父母的行为,都是没有好好赡养父母,是违法的。

(四)以放弃继承权来逃避赡养义务是不合法的。这在非独生子女家庭比较常见,谁继承谁赡养的做法其实是不被法律支持的,非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的赡养费应该有子女均出(或者协商能者多出,但不能不赡养)。

一、民法典赡养父母法律的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赡养父母的规定如下:

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3、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一、可以不赡养父母的情形如下: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

二、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如下:

1、子女拒付赡养费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2、虐待、遗弃老人,将受到治安处罚;

3、虐待、遗弃老人情节恶劣的,将面临刑事处罚。

总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时,成年子女对父母经济上的供养,即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给予物质上的帮助。成年子女承担以经济支持为主要内容的赡养义务是有条件的。

二、子女不给赡养费怎么维权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可以先就赡养问题与子女进行协商或通过所在居委会、村委会组织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