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收到分配的剩余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具有分配权,但需要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算。根据《民法典》和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在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股份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先分配给优先股股东,剩余部分按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分配。如果剩余财产不足偿还优先股股金,按照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国有企业的剩余财产需上交财政。实物财产分配时,根据投资比例计算价值差额。
法律分析
一、股东收到分配的剩余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分配剩余财产必须要按照既定的顺序进行,对于任何的已经设立成功的公司,若是由于管理者做出的决策不恰当等原因导致的公司破产,此时除了偿还债务和分配这些剩余的财产外,公司并不能开展其他的活动。
《民法典》第七十六条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二、如何对公司股东的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股东对公司清算时的剩余财产有分配的权利,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东对其出资的所有权就直接体现受益权、转让权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上。股东能够得到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的前提条件是公司依法进行清算时,其全部财产在向公司全体债务人清偿债务之后尚有剩余。也就是说,公司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权优先于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各国公司法均一方面规定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具有分配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规定了禁止未清偿公司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条款。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照前列顺序清偿完毕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责令改正,并对公司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剩余财产不足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按照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如为国有企业,其剩余财产要上交财政。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如为实物财产的分配,其价值有差额时,按投资比例计算。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公司清算时,股东对剩余财产有分配权利。然而,在清偿债务后,才能进行分配。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份比例分配。同时,优先股股东也有优先分配权。在分配实物财产时,按投资比例计算。未清偿债务前分配财产是被禁止的,违者将受到处罚。国有企业的剩余财产需上交财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