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会会议纪要的格式 篇2
时间:x年7月12日星期二下午2:30
地点:物业公司会议室
与会人员:
建设单位置业股份公司代表:然
路医院代表:
老干部活动中心代表:
业主代表:
内容:
一、 路街道居民科介绍参会人员。
二、 业主代表陈述业主意愿:
X小区共3个单元,120余户住户,自x年入住以来,小区业主对小区的管理有一些合理化建议,但由于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们不能统一意见,使得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沟通陷入瓶颈。到x年底,业主们希望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意愿更加强烈,于是,他们自发地选出十几名业主代表,为成立业主委员会作前期准备工作。自《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出台后,业主代表们开始向街道寻求咨询和帮助,得到了政府和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他们终于感到业主委员会成立有望。会上,他们表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一定积极承担应尽责任和义务。
三、 中房置业代表表示,只要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符合法律规定,作为建设单位,他们一定支持。但业主代表需达到全体业主人数的5%。对此,业主代表卢蓉同志表示,此前,业主们自发选出的十几名代表已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民意,问卷结果显示,大部分业主是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今天个别业主代表由于出差等原因,未能到达会议现场,但最终成立筹备组的代表数一定达到法定要求。
四、 就此重申本次会议的目的,是为筹备业主委员会召开的协调会,或称见面会。希望大家明确目的。会上,万寿路医院和老干部活动中心单位代表表示,不介入本次业委会的任何活动,明确弃权。对此,会议决定,须由两个业主单位签字盖章,明确态度,交到万寿路街道办事处备案。
五、 宣布街道办指定翠微中里社区党委书记兼主任张岗同志作为即将成立的筹备组组长,指定任晨光同志作为业务顾问。筹备组成员应由推荐或报名的方式产生,报名地点设在翠微中里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