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
一、需提交的材料: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者身份证明--选交一项
(1)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机关、事业: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源程序--1份
(1)提交源程序前30页和源程序最后30页。第1页为起始页,第60页为结束页。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可少于50行)。在每页的右上角标注连续页号1-60。除第60页外,每页不能出现半页。
(2)源程序中作者应是著作权人。
(3)源程序中日期须在开发完成日期之前。
(4)源程序中的名称须与申请表中全称或简称一致。
4.文档--1份
(1)文档(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等等,任选一种)按文档前30页、后30页提交。第1页为起始页,第60页为结束页。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第60页为结束页。在每页的右上角标注连续页号1-60。
(2)文档中的日期须在软件开发完成日期之前。
(3)文档中出现图片,须提供合法使用图片的证明材料。
(4)文档中的名称须与申请表中全称或简称一致。
5.版本说明--1份
6.委托代理授权书--1份。
注意:所有提交文件请用A4纸单面打印。具体作品提交材料请咨询我中心确定。
二、申请登记期限:
受理期:1个工作日内联系到申请人;
发证期:受理后两个多月下达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八条
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第九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
对于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所指的申请,以收到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材料之日为受理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