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导则

2024-06-26 来源:好兔宠物网

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导则

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导则(试行)

一、总则

1.1编制背景

为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与处理,整治村庄环境,建设美丽家园,促进生态文明,根据“三万”活动总体部署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参考省内外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的经验,编制本工作导则。

1.2编制依据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的通知》(鄂办文〔2012〕88号)《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08)

《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0)

《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指南》(试行)

《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技术导则》(试行)

1.3基本原则

1.3.1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量力而行,反对增加农民负担。

1.3.2规划先行,统筹城乡。科学编制垃圾处理设施布点规划,以县域为单位统筹考虑城乡垃圾处理问题,探索和建立科学的城乡垃圾处理体系。

1.3.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方实际科学选择适宜的垃圾处理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减少污染,节约土地。

1.3.4政府引导,民主管理。探索和建立村民自主管理的长效机制,引导农民自觉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1.4工作目标

农村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得到全面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做到村村建有垃圾收集设施,分区域建有垃圾处理设施,有效控制农村垃圾污染。

1.5主要任务

加强宣传,普及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知识;丰富和完善村规民约,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加强垃圾箱配置和垃圾池、垃圾场建设,提高农村垃圾处理设施水平;发动全民参与,建立保洁员制度,不断探索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

二、基本概念

2.1垃圾处理方法

国内外广泛采用的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种,在农村地区,当前以填埋法和堆肥法为主。

2.1.1填埋法:将垃圾填入已预备好的坑中盖上压实,使其发生生物、物理、化学变化,分解有机物,达到减量化和无害化的目的。但这种方法如果防护措施不当,垃圾污水就会由地表渗入地下,对城乡环境和地下水源造成污染。

2.1.2焚烧法:焚烧法是将垃圾置于高温炉中,使其中可燃成分充分氧化的一种方法,产生的热量用于发电和供暖。这种方法的最大弊端是在焚烧垃圾时产生二恶英气体,因而只有对焚烧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一系列的处理,该法才能实现环保。

2.1.3堆肥法:将生活垃圾堆积成堆,保温70℃,储存、发酵,借助垃圾中微生物分解的能力,将有机物分解成无机养分。经过堆肥处理后,生活垃圾变成卫生的、无味的腐殖质。既解决垃圾的出路,又可达到在资源化的目的,但是生活垃圾堆肥量大,养分含量低,长期使用易造成土壤板结和地下水质变坏,所以,堆肥的规模不易太大。

2.2垃圾分类

按照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原则,从垃圾产生的源头抓起,以农户为责任主体,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对不同性质分别采用适宜的方法处理,使不同种类的垃圾均能加以利用。通过垃圾分类收集,不仅可直接回收大量废旧原料,实现垃圾减量化,而且可减少垃圾运输费用,简化垃圾处理工艺,降低垃圾处理成本。

2.2.1废品类垃圾:金属、废纸、动物皮毛等。

2.2.2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烂蔬菜、烂水果、瓜果皮、剩菜、剩饭、咖啡茶叶残渣、蛋壳、花生壳、面包、麦片、花园及植物垃圾、骨头、海鲜贝壳、灌木枝条、小木块、小木条、废纸、皮毛、头发、遗弃粪便等。垃圾中适宜利用微生物发酵处理并制成肥料的物质,如易腐类厨余垃圾、树枝花草、农作物秸秆等可用于堆肥。

2.2.3无机垃圾:煤灰渣、渣土、碎砖瓦及草木灰等。

2.2.4有害垃圾: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如废电池、荧光灯管、废油漆桶、腐蚀性洗涤剂、废弃小电子产品、医院垃圾、过期药品、农药等。

2.3“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垃圾处理模式

是指农户首先将垃圾按照一定分类方法堆放、贮存,以村为单位将垃圾运输至乡镇垃圾中转站,乡镇环卫部门负责将垃圾集中运输至县级垃圾处理场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区域统筹

3.1垃圾设施共建共享

3.1.1垃圾处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在垃圾产生的源头上涉及人民群众的生活习惯,在中间的收集环节需要完善的基础设施和成系统的转运流程,在最终的处理环节有复杂的工艺和严格的技术标准。由于垃圾处理场占地较大,选址要求比较苛刻,还有技术经济方面的原因,应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和城乡一体的基本原则,以区域为基本单元来解决垃圾处理问题。

3.1.2对人口密度较高的区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应在县域范围内统一规划建设,推行村庄收集、乡镇集中运输、县域内定点集中处理的方式,暂时不能纳入集中处理的垃圾,可选择就近简易填埋处理。

3.1.3当前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重点是加强城市垃圾处理场的建设,通过城市的垃圾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为广大农村地区服务。

3.2科学选择工作模式

3.2.1对交通不便、地处偏远的村庄鼓励推行农家堆肥,或以村庄为单位,采取“户集中—村庄收集—村庄填埋”模式。此模式适用于至乡镇垃圾填埋场运距超过15公里的偏远村庄。

3.2.2对人口较集中又距离县城较远的乡镇及乡镇周边的村庄,采取“户集中、村收集、乡(镇)处理”模式。此模式适用于至县城垃圾填埋场运距超过20公里的乡镇、至乡镇垃圾填埋场不超过15公里的村庄。

3.2.3对县城近郊及交通便利的周边乡镇,采取“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模式。此模式适用于至县城垃圾填埋场运距不超过20公里的乡镇、村庄。如运输能力允许,可适当延伸县城垃圾处理范围,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3.3垃圾设施布点规划

以县市为单位编制垃圾处理场布点规划。垃圾处理设施布点应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充分考虑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发挥已建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避免镇镇建场、重复投入。原则上每县市布点一个大型垃圾处理场(包括已建或在建的),若干个区域性垃圾处理场(一个区域性垃圾处理场服乡镇)。为保证垃圾处理场的综合效益,垃圾处理场选址应尽量遵循交通相对便捷、区域联系紧密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服务半径,服务年限以15年为宜,日处理规模原

则上不低于50吨/日,总库容原则上不低于35万立方米。

四、村容整治

4.1村容整治目标

农民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零星垃圾,农户庭院基本没有随地流淌的污水,村间基本没有散放的垃圾,河塘水面基本没有漂浮的垃圾,村庄道路基本没有裸露的人畜粪便,公路沿线基本没有散落的塑料垃圾。

4.2居住区(点)整治

4.2.1清理农户室内和庭院卫生。

4.2.2清理房前屋后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设摊点和杂乱杆线,整治店招标牌,清除杂草杂物和各类粪堆,规范柴草堆放,使村庄周围、房前屋后整齐干净、卫生美观。

4.2.3清理墙体的乱涂乱画、小广告和不规范标语口号,拆除有碍观瞻的广告和招牌,增设村规民约等公益广告,改造危房,拆除残垣断壁以及农户擅自搭建的临时建筑物。

4.3公共区域整治

4.3.1清理公路边、河塘边、桥涵闸边以及公共地带的水草杂物、暴露垃圾和障碍物;

4.3.2清理、疏竣村庄及其周边的污水沟、排污沟、港汊、池塘、河道和农田灌溉渠道淤积、漂浮物;

4.3.3有条件的地方加强农村集中居住区(点)的内部排水、公共厕所、路灯亮化、公共绿化等设施配套建设。(列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区域要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五、垃圾收集与运输

5.1一般规定

5.1.1村庄垃圾应及时收集、清运,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保持村庄整洁。

5.1.2村庄生活垃圾宜就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循环利用,减少集中处理垃圾量。

5.1.3生活垃圾中不得混入含有有毒有害成分的工业垃圾,废日光灯管、废弃农药、药品等家庭有毒有害垃圾也应逐步建立单独收集体系。

5.2垃圾收集

5.2.1村庄的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池(房)要按照村庄规划,本着住户就近方便、便于运输的原则进行设置,建设式样和标识要相对统一,由乡镇(街办)牵头,各村具体实施。垃圾收集设施应防雨、防渗、防漏,避免污染周围环境。

5.2.2垃圾收集点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数量,每个村庄不应少于一个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点应放置垃圾桶、垃圾箱或设置垃圾收集池(屋)。收集频次可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可选择每,夏季应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收集频次。

5.2.3垃圾箱应具有分类收集功能,分散居住地区可每户配置一个,集中居住地区可按1个户设置。

5.2.4农村垃圾收集池可按每池服务半径200米左右进行设置,由砖或混凝土砌成,结构类型及容积尺寸可根据各地情况确定,一般为4m3m1.5m左右,要便于垃圾投放、清运和处理,具备防风、防雨、防渗与垃圾分类功能。垃圾收集池应规范卫生保护措施,防止二次污染。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消毒及灭蚊蝇药物。

5.3垃圾清运

5.3.1村庄垃圾采用人力车或机动三轮车进行收集,每辆收集车应配备扫帚、锹等必要的垃圾清扫设备。每个村庄配置一辆人力车,负责收集村内垃圾;每个行政村配置一辆机动三轮车,负责将垃圾清运到垃圾处理场。

5.3.2垃圾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封闭或覆盖,避免遗撒。

六、垃圾处理

6.1分类处理

6.1.1废纸、废金属等废品类垃圾可定期出售。

6.1.2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单独收集后应就地处理,可结合粪便、污泥及秸杆等农业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处理,包括家庭堆肥处理、村庄堆肥处理和利用农村沼气工程厌氧消化处理。

6.1.3家庭堆肥处理可在庭院或农田中采用木条等材料围成约1立方米空间堆放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堆肥时间不宜少于2个月。庭院里进行家庭堆肥处理可用土覆盖。

6.1.4村庄集中堆肥处理,宜采用条形堆肥方式,时间不宜少于2~3个月。条形堆肥场地可选择在田间、田头或草地、林地旁。

6.1.5设置人畜粪便沼气池的村庄,可将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粉碎后与畜粪混合处理。

6.1.6砖、瓦、石块、渣土等无机垃圾宜作为建筑材料进行回收利用;未能回收利用的砖、瓦、石块、渣土等无机垃圾可在土地整理时回填使用。

6.1.7对有毒有害垃圾,宜集中收集存放,妥善保管,待有条件时再行处理。采用焚烧方式处理垃圾的,要避免将橡胶、含氯塑料等废弃物进入焚烧炉,避免垃圾焚烧尾气中二恶英的产生。

6.2简易填埋场建设

对暂时不能纳入集中处理的其他垃圾,可采用简易填埋处理。

6.2.1简易填埋处理场严禁选址于村庄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宜选择在村庄主导风向下风向,且应避免占用农田、林地等农业生产用地;宜选择地下水位低并有不渗水粘土层的坑地或洼地;选址与村庄居住建筑用地的距离不宜小于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6.2.2简易填埋(堆放)场主要处置暂时不能纳入集中处理的其他垃圾,倾倒过程应进行简单覆盖,场址四周宜设置简易截洪设施。

6.2.3简易填埋处理场底部宜采用自然粘性土防渗。

七、保洁员制度

7.1保洁员队伍

7.1.1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农村人口数、自然村落数、村容环境巡查面积和财力保障等因素,提出本地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队伍规模,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配保洁人员(500人以下的村庄配1名)。

7.1.2农村保洁员一般选择本村的群众担任,由村采取公开招聘,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产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退任干部、农村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村保洁员实行聘任制,采取动态管理办法。

7.2保洁员职责

负责归集并填埋村组生活垃圾或运输至转运点;负责农村垃圾容器(间、房)、公共厕所的保洁管理;负责农村道路、桥梁、绿带、公共活动场所等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负责村容环境的日常巡查。

八、责任分工

8.1住建部门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政策研究,指导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的编制及农村垃圾收集、清运与处理设施的建设,督促农村垃圾处理工作有效开展,并及时、主动提供技术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鼓励和引导成立县级以上环卫公司,实现县域范围的垃圾统一收集清运。

8.2乡镇(街办)

负责本地农村垃圾处理的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垃圾中转站、垃圾池(房)、垃圾清运车等环卫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建成区内及各行政村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明确所辖行政村的保洁员数量、保洁标准和垃圾收集点、垃圾房的建设方式、数量,负责村保洁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鼓励以镇为单位组织专业环卫队伍,负责镇域的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工作。

8.3行政村

负责本村范围内垃圾房的建设,垃圾收集点的设置,专业保洁员队伍的建立,本村范围内农户、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收集清运和村内道路、沟渠及公共区域保洁和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建立村干部包干制度,落实村内保洁区域责任分包,建立村民自治组织,制定村规民约,监督、纠正农户和村内企事业单位的乱扔乱倒垃圾行为。充分利用村务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引导和组织好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8.4村组(自然村)

负责组建村民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明确界定农户的卫生责任区,具体负责本村庄内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

8.5保洁员

负责本村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工作,保障垃圾收集工作无死角、无遗漏。

8.6农户

负责自家庭院及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垃圾收集后送到村垃圾收集点或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内。

九、保障措施

9.1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的各项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

9.2保洁机制

加强村庄保洁制度建设,把专业保洁和“户前三包”(包清扫、包分类、包送到垃圾收集点)相结合,把突出整治和日常保洁相结合,通过宣传引导、村规民约、检查督导,形成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9.3群众参与

充分利用墙报、标语、会议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推动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丰富和完善村规民约,使村民逐步养成讲究卫生、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9.4资金筹措

按照“政府引导、多元投入、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探索建立“市县为主、省里奖励、镇村共担、农户适当出资”的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保障保洁人员工资。

十、工作考核

主要考核县域垃圾布点规划编制、垃圾清运处理设施建设、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成效、村规民约丰富与完善、保洁人员制度的建立与经费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