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化肥产品购销合同 篇5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煤炭品种、数量、价格:
二、 煤炭质量:质量按收到基标准计算,全水≤8%;挥发份≥15%;全硫≤1;发热量≥4800kcal/kg;
三、 煤炭验收
1.质量确认: 以双方在提货前共同取样化验为准 。
2.数量确认: 以实际过磅为准 。
四、 支付方式
在签署本合同后 30 日内,乙方先预付给甲方300万煤款。之后煤款按实际每批过磅数量付款。甲方在收到预付煤款后,15日内即开始供应乙方煤炭。
五、 违约责任
1.甲方在收到预付煤款后,或在15日内不能按时供应给乙方煤炭,甲方按预付煤款的3‰作为违约金付给乙方,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供应给乙方的煤炭,若质量及数量均达到双方合同标准,而乙方未能及时提货,由此引起甲方煤炭的储藏和堆放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其他事项:若甲方供应给乙方的煤炭低4800≥kcal/kg,每降低100 kcal/kg每吨加扣15元;若低于4500kcal/kg,乙方有权拒收。
六、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国家有关合同法解决。
七、 附则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