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_________个月开始计算。
(2)试用期从_____________个月开始。
(3)乙方应在下班前值班。
注:《劳动合同法》对《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进行了调整。解除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其中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而终止。换句话说,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不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即使同意,协议也是无效的。
规定到达时间的理由是:《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成立日期为用工日期(一般以到达日期为准),劳动者在签订合同后从未到达岗位,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较高,应约定到达时间,以至于后来约定的合同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工作地点。
(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程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要条款。“劳动者因生产经营需要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会写入合同。理由如下:工作调整是一种变更合同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因此,该协议涉嫌剥夺劳动者协商和变更合同的权利,免除用人单位法律责任和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实行以下工时制度。
1、实行固定工作时间,每日平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
2。工作时间不固定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由双方协商安排。
(2)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享受同等时间的休假或支付加班工资。
(注:加班的工资标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3)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和单位规定的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要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体系;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禁止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甲方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乙方试用期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月,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绩效考核确定。
(2)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资形式:
1、小时工资。乙方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人民币/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绩效考核进行核定。甲方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岗位发生变化的,按照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相关制度执行。
3、其他形式的工资。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的第一天。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合同应注明劳动者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绩效考核确定。“甲方指定单位”解决劳动合同所在单位与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就业”的情况。“25号”比正常工资发放时间晚5天,以避免在合理期限内出现工资发放延迟的情况。
(4)在合同期内,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给予乙方加薪的机会。(注:涨工资在合同中要写明。)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的部分由乙方缴纳。
(2)乙方患工伤(死亡)和职业病的,有权依法获得医疗和经济补偿。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4)乙方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双方达成共识;
2、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同意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4、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的;
5、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应保留招聘信息,以保留雇佣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甲方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修订。员工有欺诈行为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按照第三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解除。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工作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能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合理的报酬;
2、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提供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合理的岗位和培训机会;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
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起草,未作修改。
第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1)甲方支付乙方培训费用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按照《培训/教育协议》的规定执行。
(2)在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前,甲方有权了解与乙方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简历、资格或就业证明,以及之前的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书面承诺其真实性。如果甲方因故意遗漏或隐瞒上述基本信息而被骗签订劳动合同,将被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导致对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确认本合同自始无效,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3)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达日期到达岗位,本合同在到达日期到期后自动失效,但经甲方批准的除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是,如果本合同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以附件内容为准。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如甲方合并或分立,本合同继续有效,并由继任单位继续履行。
(6)在合同期内,因乙方的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而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乙方无权进行商业开发。
(7)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雇用任何其他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竞争性的业务。
(8)乙方应对合同期内获得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无工作需要的甲方员工)泄露。乙方违反保密义务,视为严重违约。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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