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和平等的原则,一致达成下列条款:
一、工作时间:
每周半天。
二、劳动报酬:
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乙方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元,每月20日发放上月整月工资;次月开始发放工资。
三、劳动纪律: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发放工资含经营不善破产补偿、意外伤害、工伤赔付、节假日加班、社会保障交纳费、奖金及所有相关费用;
(三)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四、合同解除:
(一)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在不说明任何原因的情况下辞职,甲方无异议;但乙方辞职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三天内,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适宜甲方工作等情况的,可以随时终止试用,解除本合同,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工资按日工资结算。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对经济权益造成损害的,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造成极坏影响的;
(三)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四)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及其它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
(五)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其他:
违约经济责任:十天工资为违约金。
双方可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时,友好协商变更相关内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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