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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商铺租户是否有赔偿?

2021-11-19 来源:好兔宠物网

商铺拆迁租户有权要求征地主管部门支付补偿金,包括搬迁费用和停产停业损失等。然而,具体补偿金额并非法律统一规定,而是根据商铺被拆迁前的经营状况确定。租户可以通过起诉法院来解决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的问题。

法律分析

一、遇到拆迁商铺租户有赔偿吗?

遇到拆迁商铺租户没有赔偿,有补偿,征地主管应当对承租人支付安置费用、停产损失等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商铺被拆迁是否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可以,承租人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情形包括: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商铺拆迁补偿金有哪些?

1、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

2、地上物,即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

3、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

四、不履行商铺拆迁补偿协议怎么办?

不履行商铺拆迁补偿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

(三)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四)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虽然遇到拆迁商铺租户没有赔偿,但租户可以要求征地主管部门支付补偿金。不过,搬迁费及经暂停业损失补偿并非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对于租户来讲,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根据商铺被拆迁之前的经营状况确定的,对商铺的经营状况,拆迁之前也会有征地主管部门依法调查登记。

结语

商铺拆迁对租户的赔偿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地主管部门应支付安置费用、停产损失等补偿。商铺被拆迁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包括不可抗力、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等情形。商铺拆迁补偿金包括经营损失、固定资产损失、搬迁费用等。对于不履行补偿协议的情况,租户可向法院起诉。尽管赔偿标准并非统一,但租户可要求征地主管部门支付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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