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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证据的收集方法

2020-05-21 来源:好兔宠物网

劳动仲裁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劳动争议,需要收集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和用人单位损害员工权益的事实。劳动仲裁的流程包括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决定和开庭审理等步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中断或暂停计算。劳动关系终止后,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需要在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法律分析

1、证明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最直接的证据,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则要提供社保、工资单、离职证明、证人证言等;

2、证明用人单位损害权益事实,这一类主要有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

3、员工应加强取证意识,及时取证。劳动仲裁流程什么呢?

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1、申请仲裁,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作出受理决定的,在开庭审理之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需要以上收集证据的方法,您了解了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结语

劳动仲裁的流程需要充分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社保、工资单、离职证明、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劳动关系和用人单位损害权益的事实。劳动仲裁申请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委员会将在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在开庭审理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中断或中止时效的情况也有规定。若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应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九条 【证据及举证责任】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五条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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