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法律规定的中止审理不能羁押吗

2020-02-23 来源:好兔宠物网

中止审理能羁押。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期间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侦查期间届满后就要移送给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中止审理是什么意思

中止审理是指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法定的情形,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待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再恢复审判的制度。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什么是中止审理?中止审理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中止审理指的是人民法院在对审理的案件做出判决之前,因为一些原因,使得判决无法进行下去,最后审理中止的一种情况。这种审理中止只是暂时性中止,等到条件达到的时候,会继续审理直至案件结束。

那么中止审理的条件是什么,法律规定在什么情况下案件才会出现中止审理?

中止审理分为民事诉讼中止审理、刑事诉讼中止审理以及行政诉讼中止审理三种情况。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4、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5、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

行政诉讼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

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3、案件涉及法律使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4、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5、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6、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7、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一般如果没有遇到意外情况,案件都会正常审理下去,不过也难免会出现意外,如果出现了以上意外,案件中止审理就会出现,大家都记住了吗?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