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遭受医疗事故,如何维权?
医疗事故处理和医疗过错认定的关键步骤及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患者可以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确定医疗事故的原因。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以及不当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只有当这些要件都满足时,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法律分析
一、医院不承认医疗过错怎么办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不承担过错的,患者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二、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
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其中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指获得相关行医资格的人员,要持证上岗。
2、主观要件
发生医疗事故主观上是过失的,并不是故意引发医疗事故的。
3、客体要件
客观上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人身损害的事故的行为。
4、客观要件
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如果没有发生人身损害或者人身损害较为轻微的,后果并不明显的,就不认为是医疗事故。
5、不当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医疗的过失行为和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必须要存在因果关系。病人受损害的情形只能由医疗人员的不当行为造成。
结语
医疗事故发生后,若医院不承认责任,患者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确定事故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行政部门应将需要鉴定的案件交由医学会组织进行鉴定。医学会应在45天内完成鉴定并出具鉴定书。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包括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为主体,过失为主观要件,违反法规和造成人身损害为客观要件,需存在因果关系。只有在医疗人员的不当行为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情况下,才可认定为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师岗位责任、内部监督、投诉处理等制度,加强对医师的管理。
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严格规范医师用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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