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委托生产合同
签订地点:
协议编号:
甲方名称: [委托方] 乙方名称: [受托方]
地址: 地址:
一、委托方与受托方资质条件
甲方资质证照 乙方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编号 营业执照编号 卫生许可证编号 卫生许可证编号 GMP证书编号 GMP证书编号
二、条款有效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保健食品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保健食品,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委托生产协议于 年 月 日签署并生效,有效期 年。除遵照协议条款或双方一致协定提前终止合作外,有效期应至 年 月 日。
三、委托生产产品名称、剂型、规格、包装规格
四、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的供应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合法的生产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或包括支付委托乙方代购料款项),以确保乙方可生产出委托生产订单上规定的订量。
2.甲方提供委托生产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须在乙方投产前_ 个工作日内到位,迟到一天则拖延生产发货一天。
(二)乙方的责任
1.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委托生产目的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应属甲方所有。
2.乙方应每月定期提供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储存总量的报告,包括生产过程中在制品和再制品的数量,以方便甲方的财务统计。
3.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来确定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
五、厂房设施、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的提供
1.乙方应提供所有用于委托生产的厂房设施和生产设备。
2.乙方应提供所有用于委托生产的公用设施,包括工艺用水、蒸汽、压缩空气和冷却水等。
3.乙方应提供所有委托生产用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检验的仪器。
六、生产、包装、检验和放行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艺规程组织生产,并按照甲方提供的中间产品和成品质量标准、检验方法进行生产过程控制和成品的审核放行。
七、质量控制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必要时作出技术支持。
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指导帮助乙方进行委托生产品种的试产、工艺验证,并协助制定适宜乙方使用的岗位操作SOP,以确保续后顺利生产。
3.甲方可派符合资质要求的人员在委托生产期间进驻乙方工厂。甲方的驻厂代表有权参与委托生产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技术指导。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出厂的成品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规定,应向甲方提供每批产品的检验报告书,并负责保存完整的批生产记录以及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记录。
2.乙方指定质量专员按相关管理规程审核放行产品。
3.乙方应对负责每个委托生产品种的前三批产品,进行效期内的长期留样观察和稳定性检验,定期向甲方报告产品稳定性观察情况。
4.乙方对后续生产的每批产品进行留样,或同时负责产品的留样观察和检验。
5.乙方应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偏差及其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如实地向甲方驻厂代表报告。如发生重大偏差,甲乙双方应共同参与调查处理,解决问题。
(三)质量协议
甲乙双方在本委托生产协议达成的基础上,另行签订关于委托方与受托方约定的质量协议,具体的承责细则及其质量责任按质量协议执行。
八、发货和库存
1.乙方根据甲方委托生产订单的发货要求,将产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在产品库存数量改变两天内,将产品库存总量以书面(传真或电邮)方式通知甲方指定人员。
九、委托生产价格和财务付款
1.协议有效期内,成品由乙方生产场地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的委托生产价为: 。货到签收确认,回执双方各执一份。
2.运输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由甲方负责。
3.委托生产(加工)费按月度结算,下达月度生产计划时,预先支付 %的加工费。
4.甲方月结款应在乙方开具发票 日内支付,发票的提供不能早于产品发运日期。
5.付款条件
1)甲方应按月定期提供委托生产计划。生产订单应在投产前 天提供给乙方,甲方应同意按委托生产订单合格产品放行的数量支付加工费。
2)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生产订单提供足量的产品发运至指定地点。并提供存贮、生产、包装、检验、废料妥善处理等服务。
3)乙方如有任何原因造成不能按订单时间提供足量的产品时,乙方有责任及时通知甲方。
十、迟交和罚款
1.如延迟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乙方应付给甲方每天迟交货物总加工价格 %的罚款,此项罚款数额不超过全部迟交货物总加工费的 %,由甲方在付款时扣除。
2.非客观原因延迟发货超过订单期限 天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但乙方仍应向甲方缴付以上规定的罚款。
十一、承诺和补偿
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配方、工艺规程、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与国家批准的一致。
2.乙方保证成品和中间产品的生产和检验完全按甲方提供的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执行,同时完全符合现行版GMP的要求。
3.生产过程收率损溢的规定:如果原料、中间产品被损坏或者生产产量达不到甲方生产工艺规程的要求,或者达不到成品质量标准和现行版GMP的要求,或者乙方有意或无意处理不当,而导致达不到预期收率,乙方将支付不足部分的全部原料、辅料或包装材料的款项。相反,成品在符合出厂指标的情况下,产品超出预期收率,甲方应支付该超出部分的全部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的费用。 十二、知识产权
1.乙方没有权利改变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或将该技术用于非委托生产的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同意定期对生产工厂进行技术和商业审核,纠正和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三、保密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漏另一方口头或文字提供的与委托生产协议有关的任何资料或信息给第三方。
2.保密承诺在协议终止后继续保留有效,期限为 年。
十四、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意指①自然原因:如洪水、海啸、风暴、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自然力量引起的灾害事故;②社会原因:如战争、暴乱、罢工、恐怖破坏、禁运、政府禁令、电力能源供应中断等引起的事故;③任何人类所不能控制的其他意外事故情况。
2.除付款外,如果属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乙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应不视为违约。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 天内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最大力量尽快消除或减轻事件引起的或造成的损失。
十五、终止协议
对协议中任一条款有重大违约的一方,在书面通知违约方 天内未进行整改或补救的,无违约方有权终止协议。
十六、协议双方关系
1.本协议双方各为独立签约人。不存在一方雇员为另一方的雇员,并且他们不参加或接受另一方员工福利或其他补贴。
2.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应以书面形式并由签约双方签字确认。
十七、转让
本协议任一方不得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下转让与本协议有关的合作关系和资产(包括双方的附属公司),无双方书面同意转让本协议的应视为无效。经双方允许的转让,受让人应被视为本协议的签约方,并必须履行本协议全部条款。
十八、应用法律
本协议应服从有关法律的监管和解释,签约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纷争应提交起诉方所在地司法部门裁定。
十九、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立协议补充,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二十、协议附件
1.委/受托生产双方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1营业执照
1.2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
1.3保健食品GMP证书
1.4保健食品委托生产批准证明
2.委托生产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批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委托生产保健食品备案标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4.委/受托双方生产保健食品质量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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